出發(fā)點 |
目的地 |
銷售日期 |
旅行日期 |
單雙程 |
有效期 |
金額 |
廈門 |
珀斯 |
2009.11.25- 2010.12.31 |
2009.11.25- 2010.12.31 |
單程 |
|
4320 |
往返 |
3個月 |
6700 | ||||
6個月 |
8200 | |||||
1年 |
8700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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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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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50 | |||
往返 |
3個月 |
7200 | ||||
6個月 |
8700 | |||||
1年 |
9200 | |||||
納迪 |
單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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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90 | |||
往返 |
3個月 |
8280 | ||||
6個月 |
8780 | |||||
1年 |
10080 |
本票單條件:
1、適用性
1.1、回程允許只回香港。
2、航班適用性
2.1、適用于港龍國泰運營航班,包括港龍國泰運營的代碼共享航班。
2.2、行程中至少包含一段KA航班號的航班。
3、提前訂位/出票
3.1、一年期票:去程需訂妥座位,回程可不確定旅行日期。
3.2、非一年期票:全程需確定旅行日期及定妥航段機位。
4、構成和組合
4.1、允許票價組合使用,按兩個往返程的一半計算,規(guī)則以最嚴格的為準,詳情請來電咨詢。
4.2、允許缺口行程,詳情請來電咨詢。
5、較高點/里程限制
5.1、可累積里程。
6、更改/取消附加費
6.1、一年有效期:可退票需繳納手續(xù)費,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。
6.2、其他有效期:完全未使用機票可退票,退票費以出票確認時為準。不可部分退票。
6.3、機票需按順序使用,否則不得退票。
6.4、所有退票申請必須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提出,過期不予辦理。
6.5、允許在機票有效期內免費改期。
7、機票簽注
7.1、不可簽轉,不可更改行程,限乘坐港龍航空公司的航班。
8.1、兒童票價是成人票價的75%。(此折扣不適用于任何附加費)
8.2、嬰兒票價是公布運價的10%。
9、其它條款
9.1、留學生憑有效證明可額外免費托運行李10公斤。(每人每票計算)
9.2、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。
9.3、票價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