艙位特定條件:
1、全程需在2010年3月27日之前完成。
本票單使用條件:
1、中途分程
1.1、出票前:去程不允許停留臺北,回程可免費停留臺北。
1.2、出票后:回程停留臺北需收取CNY800。
2、更改/取消附加費
2.1、完全未使用可退票,退票費以出票時確認為準。
2.2、部分已使用過的機票,不可退票。
3、機票簽注
3.1、不可簽轉,不可更改行程,限乘坐中華航空公司的航班。
4.1、兒童票價是成人票價的75%。
5、其他條款
5.1、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款。
5.2、票價如有更改,怒不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