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發地 |
目的地 |
銷售日期 |
旅行日期 |
類型 |
有效期 |
票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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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9.21- 2009.12.31 |
2009.09.21- 2009.12.31 |
往返 |
2個月 |
18890 |
本票單條件:
1、適用性
1.1、回程可回香港。
2、資格
2.1、不適用于持有中國護照的旅客使用。
3、中途分程
3.1、去程不允許停留臺北,回程可免費停留臺北。
4、構成和組合
4.1、允許缺口行程,按兩個雙程的一半計算。
5、更改/取消附加費
5.1、完全未使用可退票,退票費以出票時確認為準,不可部份退票。
6、機票簽注
6.1、不可簽轉,不可更改行程,限乘坐中華航空公司的航班。
7.1、兒童票價是成人票價的75%。
8、其它條款
8.1、以上票價不包含任何稅項。
8.2、票價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